興櫃公司通用矽酮(4730)前董事長林永彬、董事林廷峯,被控於公司發布庫藏股重訊前,利用人頭公司買股,涉嫌內線交易。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一審判處林永彬有期徒刑1年10月、林廷峯1年6月,兩人均獲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80萬元及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永彬時任通用矽酮董事長,其堂弟林廷峯則擔任董事。2021年(民國110年),通用矽酮爆發經營權之爭,林永彬為鞏固經營權,指示財務部門規劃買回公司庫藏股。同年4月19日,買回庫藏股的董事會議案定稿,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全體董事,此時重大消息已然明確。
然而,在同年4月27日晚間公司正式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此一利多消息前,林永彬與林廷峯已因職務關係提前知悉。法院認定,林永彬在此禁止交易期間內,透過其掌控的肯美克投資公司,買進通用矽酮股票1,865仟股,擬制性不法所得約272.9萬元;林廷峯則透過瑢歆投資公司買進53仟股,擬制性不法所得約10.3萬元。
新竹地院審理時,林永彬與林廷峯均坦承犯行,並在偵查中便已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法官審酌兩人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考量其因一時失慮觸法,經此偵審程序應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以啟自新。惟兩人身為公司內部人,為私利破壞市場交易秩序,仍須付出代價,因此諭知緩刑期間須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本案為一審判決,尚未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