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上櫃股后「茂為歐買尬科技」(3687)創辦人林一泓,因內線交易案遭判刑6年定讞,日前已正式發監執行。林一泓雖在判決定讞後向高等法院緊急聲請再審,尋求翻案,但仍依檢方通知於指定日期報到入監,而其再審結果拖近1年,法院仍未做出裁定。

根據檢方起訴指出,林一泓於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間,因事先知悉歐買尬公司與國外廠商簽訂的3000萬美元合約,對方無法依約支付權利金,將導致公司營收衰退逾五成。法院認定,林一泓在此重大利空消息於同年9月10日公告前,利用其岳父、堂姪女等親友及旗下投資公司等多個人頭證券帳戶,大量出脫歐買尬持股,藉此規避潛在損失。
本案審理過程歷經多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罪證不足,判決林一泓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見解出現逆轉。高等法院認定,林一泓知悉公司無法收取鉅額款項的重大利空消息後,提前出脫股票以規避損失,罪證明確。二審法院考量林一泓犯後否認犯罪、未見悔意,嚴重破壞證券交易市場秩序,因此改判有期徒刑6年,並認定其不法避損金額為新台幣6259萬3880元。
林一泓不服二審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的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林一泓在聲請再審的理由中主張,高等法院的有罪判決在犯罪事實認定上存有疑問,缺乏其內線交易的直接證據,但他仍基於尊重司法,依規定報到服刑。
對於創辦人判刑定讞一事,歐買尬公司發布聲明指出,林一泓自民國108年6月起已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及任何職務,目前僅具股東身份。公司強調尊重司法判決,此案為股東個人案件,且交易行為發生於民國101年,與公司現行營運無關,對歐買尬、綠界科技及歐付寶等關係企業的整體營運、財務及業務均無影響。
遊戲營運商歐買尬(3687)日前召開法說會時表示,旗下自有IP大作開服營運,有望帶來新的營收成長動能,並提前卡位明年農曆年傳統旺季商機,相較於代理遊戲需支付高額權利金,自有IP營運利潤率較高,且能完全掌控改版節奏與在地化策略,有助於歐買尬提高獲利。此外,歐買尬正積極推動「金流服務一條龍」策略,建構從申請到售後的完整服務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