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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長榮海內線交易風暴 張國華遭檢方約談後1.2億元交保

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爭引爆司法案件,台北地檢署針對長榮海運(2603)被控內線交易案展開調查,於昨日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並約談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長子張國華等九人到案。檢方經過複訊後,於今日凌晨諭令張國華以新台幣1億2000萬元天價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施以電子設備監控。此案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

本案源於律師林文鵬於民國113年4月間,代表長榮海運股東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指控張國華、長榮董事柯麗卿等人,涉嫌在公司發布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的重大消息前,先行買進長榮海運股票,疑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罪。檢方受理後展開調查,並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分析意見書,認定張國華等人在重大消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確有交易長榮海運股票之情事,因此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並於昨日展開行動。

圖片翻攝自長榮海運官網
圖片翻攝自長榮海運官網

檢方指出,本次搜索範圍包括張國華等人的住居所,以及長榮海運、巴拿馬商長榮國際等共10處地點。除了張國華以1.2億元交保外,其胞弟張國政也以1000萬元交保,張國華的妻子楊美珍、兒子張聖恩則各以500萬元交保;另長榮集團董事戴錦銓、協理謝淑蕙則分別以300萬元及200萬元交保,前述人員均被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而同案被告柯麗卿等3人則在訊後請回。

對於檢方的指控,張國華在複訊時否認涉及不法。他先前曾發表聲明表示,其在112年6月30日長榮海運除息日,以盤後鉅額交易方式購入股票,是基於對海運事業的熱情與長期看好,有意持續增加持股。他強調,相關交易均依法申報,至今未曾賣出,也無賣出計畫,絕無內線交易,更無任何獲利可言。張國華方面認為,相關指控是家族經營權紛爭的延伸,是有心人士濫用司法資源。

長榮海運公司方面則對外表示,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並強調目前公司一切營運正常,財務及業務均未受影響。

此案的法律爭點在於,長榮海運於112年6月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持股,是否構成證交法所定義的「重大影響股價消息」,以及張國華等人在買入自家股票時,是否已知悉此一尚未公開的具體資訊。儘管被告方面主張交易為長期投資規劃,但檢方以高額保金及電子監控等強制處分,顯示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惟全案真相仍待司法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目前仍在偵辦中,以釐清相關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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