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建商茂德集團8年前規劃入主東森電視,受託處理此收購案的知名律師林則奘與其妻袁梅珍,遭控於重大訊息公開前,提前買股進行內線交易。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一審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判處林則奘有期徒刑3年6月、袁梅珍3年2月。同案被起訴的東森國際謝姓前副總等4人則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林則奘身為茂德集團收購東森電視股權案的委任律師,基於職業關係獲悉此一重大消息。該併購案的重大消息確立時間為2017年9月6日,並於同年11月2日晚間發布重訊。檢方指控,林則奘夫婦在限制交易期間內,分兩波段買進東森國際股票,不法獲利合計約133萬餘元。
法庭審理期間,林則奘夫婦均否認犯罪,辯稱茂德負責人張高祥起初無意購買,且交易條件遲至2017年10月底才趨於明朗,他們在買股前並未掌握明確的內線消息,未被合議庭採信。
法院認為,判斷消息是否「明確」,關鍵不在於事件是否必然發生,而是該消息一旦公開,是否足以對理性投資人的決策產生重要影響。法院認定,此案重大消息至遲於2017年10月10日即已明確,當時雙方已展現積極推動交易的具體行為,足以影響投資判斷。林則奘夫婦在此之後進場買賣股票,已構成內線交易罪。
至於同案被訴的東森國際謝姓前副總、投資總處某協理李姓前妻、林則奘事務所宋姓行政人員及其王姓友人等4人,法院審理後認為犯罪證據不足,因此均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