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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中餐廳「初芯初蒔」告「初心初始」侵權 法院判不得使用但免賠

知名中式餐廳「初芯初蒔」的所有人初心初食有限公司,控告「初心初始食品商行」侵害其商標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近日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初心初始」用於餐廳服務的行為,與「初芯初蒔」商標構成近似且服務類別相同,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判決被告不得再使用,審酌無故意或過失,因此駁回142萬餘元的損害賠償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圖取自初芯初蒔官網。
圖取自初芯初蒔官網。

初心初食主張,其擁有的「初芯初蒔」及「True heart初芯初蒔」等註冊商標,已是餐飲界的著名商標,而許育嘉經營的「初心初始食品商行」,先後以「初心初始」、「從心開始」為名經營餐廳,並在社群平台以此為名行銷,已侵害其商標權,造成消費者混淆,甚至減損其商標識別性與信譽,因此提告請求排除侵害並求償142萬5200元。

許育嘉則抗辯,「初心初始」與「初芯初蒔」在字體、圖樣、讀音及整體設計上均有不同,不構成近似。且自家餐廳位於鶯歌,提供湖南料理,與初心初食在三峽的中式私廚料理在客群、地點及菜色上有所區隔,且其已在112年取得「初心初始」在肉類等的商標權,且在收到初心初食律師函後,已將餐廳更名為「從心開始」,並無侵權意圖。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後認為,許育嘉以「初心初始」之名經營餐廳,其讀音與初心初食的「初芯初蒔」高度近似,且雙方均提供餐飲服務,確實有使相關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的可能,此部分構成商標權侵害。因此,判決許育嘉與其公司不得再使用相同或近似於「初芯初蒔」的文字圖樣於餐廳相關服務或廣告上。

然而,針對初心初食的損害賠償請求,法院則予以駁回。法官指出,許育嘉在收到律師函後,曾在臉書粉絲專頁澄清兩家餐廳無關,並在自家商標的餐廳服務類別申請遭駁回後,於合理期間內迅速將餐廳更名、更換招牌,已盡力避免損害擴大,難以認定其有侵權的故意或過失,故無須負擔賠償責任。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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