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刺激疫後經濟並活化國有資產,泰國政府近期宣布重大招商政策改革。根據泰國媒體報導,泰國機場管理部與國庫廳已簽署合作備忘錄(MOU),針對旗下28座區域型機場,將商業用地的租賃期限從過去的最多3年,革命性地延長至最長30年,旨在掃除長久以來的官僚障礙,為全球投資者創造更穩定、更具吸引力的投資環境。
泰國交通部副部長帕塔拉蓬(Phattaraphong)指出,這項改革是為了解決長久以來的沉疴。過去,過短的租賃期限與繁瑣的跨部門審批流程,是阻礙新企業進駐機場商業空間的主要障礙,嚴重影響了機場在零售、餐飲等非航空業務的收入增長。為此,政府決定大刀闊斧改革,賦予機場管理部更大的自主權,以提升行政效率,加速引進多元化的營運商。

此次簽署的備忘錄核心內容有三大突破。首先,授權機場管理部可直接與私營企業簽訂資產價值不超過5億泰銖的租賃合約,無需再經過曠日廢時的跨部門審批。其次,租賃期限大幅放寬,機場航廈內部的商業區租期最長可達10年;機場外部的土地則根據面積與投資類型,租期可延長至20年或最長30年。最後,機場管理部也被賦予在承租方違約時直接提起訴訟的權力,以簡化法律程序,保障國有資產權益。
泰國政府強調,這項改革是「機場帶動區域發展」戰略的關鍵一步。透過提供更長的租賃保障與更簡便的行政流程,期望能快速引進更多元的商店、服務與便利設施,不僅能顯著提升旅客的機場體驗,更能為地方創造就業機會與商業活力,最終將經濟繁榮擴散至全國各地,為國家財政帶來可持續的收入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