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控2020年公開收購日盛金控案,爆發內部人內線交易。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宣判,認定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的時任秘書鄒佩君、法遵暨法務處副理李佳盈,因利用職務之便提前獲悉重大消息並交易股票,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考量認罪宣告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各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富邦金於2020年12月18日晚間公告,將以每股13元公開收購日盛金在外流通逾50%股權。此重大消息明確時間點,法院認定為同年10月27日金管會口頭同意後。鄒佩君因負責安排董事長會議及行程,李佳盈則負責寄發董事會議案資料,兩人均因職務關係簽署收購案承諾書,提前知悉此一重大消息。
法院查出,鄒佩君在消息公開前,賣出其持有的日盛金股票5000股,但並無犯罪所得;李佳盈則買進富邦金股票1000股,擬制性獲利為53元。兩人於檢方偵查及法院審理期間均自白犯罪。
台北地院審酌,鄒佩君與李佳盈均因一時失慮觸法,且犯後態度良好,於偵審中坦承犯行,李佳盈也已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考量兩人均無前科,素行良好,且須扶養年幼子女與高齡長輩,家庭經濟狀況亦納入考量,因此認為兩人經此教訓應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故各判處1年7個月徒刑並宣告緩刑3年,以啟自新,本案可上訴。
本案源於檢調機關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由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續是否上訴,仍待被告與檢方決定。此案為首宗「金金併」成功的內線交易案例,備受金融界及司法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