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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法 議員促完善扶持機制

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於 2026 年 10 月 29 日下午繼續在全體會議廳進行審議,焦點為《中小企業發展法修訂草案》。與會議員的意見集中在三個面向:整併支持基金的轉型機制、企業規模認定標準的明確化,以及改革政策推廣方式,以提升企業的可及性與實際受惠程度。

圖/翻攝自Cổng Thông Tin Chính Phủ官方臉書
圖/翻攝自Cổng Thông Tin Chính Phủ官方臉書

海防市代表阮氏越娥(Nguyễn Thị Việt Nga)就草案第 35 條的基金整併過渡規定提出意見。她要求明確各支持基金在整併等待期間的運作依據與管理責任,並區分現有借貸及擔保合約的持續履行,與新提交、補件中及過渡期新增申請案件的受理處理。她指出,基金的合併或解散必須配套已批准的轉型方案,明確界定承接資金、資產、債務、合約與業務的主體,並確保依相應條件、許可權限與資源履行既有承諾及處理申請案件。

就第 12 條的公共採購比例,阮氏越娥建議統一採用合約金額而非件數比例作為計算指標,因為兩種計算方式在性質上有根本差異。她強調,應區分提供中小企業參與的標案金額與實際得標合約金額。僅分配大量低金額標案,未必能真實反映政策所要創造的市場機會;若未達規定比例,相關機關應提出說明與檢查依據,並公開採購結構、未能提供足夠合適標案的原因,以及履行優先採購義務的情況。

芹苴市代表陶志義(Đào Chí Nghĩa)則針對企業規模認定標準提出疑慮。他指出,短期內營收與員工數的波動,可能導致企業規模分類頻繁變動;現行草案對多角化經營企業及新成立企業的總資本計算方式亦欠缺明確規定,易產生不同解讀。他建議以一段合理期間的平均數據取代單一時間點數據,以確保分類穩定性;同時應針對尚未完整運營滿規定期間的企業設立特別條款,並建立超標企業的轉型緩衝機制,避免正受惠企業突然中斷支持。

清化省代表潘氏瓊靈(Phan Thị Thùy Linh)肯定草案的政策創新,同時指出中小企業佔越南全體企業逾 98%,連同數以百萬計的個體工商戶,在創造就業、保障民生與維護社會穩定方面扮演關鍵角色。

她引用財政部總結報告中的調查數據指出,在近500家中小企業的調查中,僅約9%的企業表示曾接觸並受惠於相關扶持政策。她認為,現行支持活動多集中於財政年度末的六個月,且以諮詢、培訓及參加展覽為主,試產、檢測等實質性支持措施尚未廣泛落實。她呼籲建立公開透明的政策執行機構遴選機制,以驗收成果為付款依據,確保政策真正觸達企業。

財政部長吳文俊(Ngô Văn Tuấn)就草案規定的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作出說明:平均員工人數不超過300人、資本總額不超過1,500億越盾(約新台幣18.4億元)、或年營收不超過4,000億越盾(約新台幣49億元)。他表示,上述標準係在繼承現行規定的基礎上,參考 2017 年以來的 GDP 成長率與通膨指數,並諮詢越南中小企業協會、國際金融公司(IFC)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後擬定,草案同時授權政府依各行業特性訂定細部標準。

在支持政策方面,草案設計 11 項通用支持政策及 4 項重點支持政策。其中,稅收優惠適用於新成立企業取得許可後首 3 年,源自越南國會 2025 年通過的第 198/2025/QH15 號決議。土地取得方面,草案擴大政策範圍,允許地方政府開發工業園區與產業群聚,保留地塊供中小企業進駐;財政部統計顯示,自相關決議生效以來,已有110個工業園區為中小企業保留土地,並配備完善的基礎設施,以吸引中小企業進駐。

公共採購方面,政策規定最低 20% 的採購金額須保留予中小企業,優先考量金額在200億越盾(約新台幣2,449萬元)以下的標案。近一年的執行成果顯示,逾226,000件符合條件的標案已釋出,超過12,000家企業參與投標,累計總金額約126兆越盾(約新台幣1,543億元)。行政程序簡化方面,改革措施已協助企業減少 53% 的合規時間與 54% 的合規成本。

吳文俊部長另說明稅務號碼管理現況。目前越南約有 280 萬個尚未關閉的稅務號碼,其中約 120 萬個屬企業及其分支機構。2026 年前 8 個月,稅務機關已關閉近 60 萬個稅號。財政部正研議特別政策,部分措施涉及國會授權事項,以加速處理遺留稅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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