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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首起口罩混充案新發展!加利負責人林明進向檢調討千萬國賠

因進口中國製口罩混充實名制,一審遭判刑的加利科技負責人林明進,近日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向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求償逾千萬元。

示意圖。(圖取自pexels圖庫)
示意圖。(圖取自pexels圖庫)

林明進先前因在新冠疫情期間,身為「口罩國家隊」成員,卻涉嫌將自中國大陸進口的非醫用口罩,偽裝為台灣製醫用口罩,並混入實名制通路銷售,一審已遭士林地院依詐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加利公司等亦遭判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未料,林明進在刑事案件上訴期間,另闢戰場提起國賠訴訟。

根據士林地院最新公布的民事裁定書內容,原告加利科技有限公司以林明進為法定代理人,向檢調機關提出國家賠償請求,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251萬7000元。然而,加利公司在提起訴訟時,並未依規定繳納裁判費。

法院方面指出,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原告提起訴訟應繳納裁判費,此為起訴的必要程式。經核算,本案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為14萬676元。法院因此裁定,命原告加利公司應於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若逾期仍未補正,法院將可不經言詞辯論,直接以裁定駁回其訴訟。

回顧加利口罩案,檢方當時指控,林明進以低價向中國購入非醫用口罩後,在台灣分裝並擅自打上國家隊代碼,再以實名制醫用口罩的徵用價格售予政府,詐得價款超過千萬元,嚴重衝擊國家防疫物資的公信力。如今林明進反向檢調求償,其國賠訴訟能否進入實質審理,將視其是否在期限內補繳裁判費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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